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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出台 冒用他人条码最高罚3万
日期:[2011-9-26 9:53:12]   来源:www.ytjpdz.com   共阅[1812]次
海南新闻网消息:记者今天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海南分中心获悉,我省有相当一批企业至今还未及时办理商品条码续展手续。如果被注销后仍擅自使用原来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按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最高可被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海南分中心此次公布的应于本月办理续展手续的企业共有64家,此外还有36家企业应于11月15日前办理商品条码续展。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海南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如有冒用、伪造他人条码或使用已经注销的条码等行为,最高罚款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3万元。如果以上生产企业未及时续展造成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被注销,除了要面临因擅自使用条码而被处以高额罚款外,将来想申请还得重新交纳注册费,其没有条码的产品也难以进入超市和出口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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